关于印发吕梁市推动殡葬革新 增进 殡葬事业成长

来源:网络整理日期:2020-05-10 13:08 浏览:

政府主导,民政部分 要施展 好牵头作用,完善殡葬办事 功能 。

施展 先进范例的示范作用,坚定不移推行殡葬革新 ,市场监督治理 部分 要配合查处制造、销售不相符 国度 技术标准 的殡葬设备、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。

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本部分 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治理 ,对火化 区遗体违规土葬、骨灰装棺再葬、散埋乱葬等问题,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依法予以取缔。

形成推动殡葬革新 成长 的合力。

(责任单位 :市文明办、市委组织部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民政局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) (六)规范殡葬市场行为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。

要规定 节地生态埋葬 区,引导社会力量有序介入 ,省政府规定 的离石、孝义、汾阳、文水、柳林、交城6个火化 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 实际规定 本辖区详尽明确的火化 土葬范围 ,依据 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》(晋政办发〔2018〕14号)和山西省民政厅等17部分 《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革新 增进 殡葬事业成长 的实施规划》(晋民发〔2018〕34号)精神,(责任单位 :市民政局、市计划 和自然资源局、市财务 局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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