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剂 我市机关、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死亡后丧

来源:网络整理日期:2020-06-16 12:37 浏览:

二○○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:人事 福利 关照广州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人员治理 处 2002年6月11日印发 , 各区、县级市人事局,市直各单位 : 依据 省人事厅、省财务 厅《关于调剂 省直机关、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 的通知》(粤人薪[1999]2号)文件精神,仍按穗人薪[1999]5号文件执行, 二、其他有关规定 ,现将2002年度市直机关、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 通知如下: 一、丧葬费发放标准 按广州市2001年度3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(1845元/月)计算为5535元,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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